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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延长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...

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延长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》有效期的通知

津医保局发〔2022〕58号
2022-09-05

名 称 :

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延长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》有效期的通知

索 引 号 :

11120000MB17646358/2022-00031

发 布 机 构 :

天津市医疗保障局

发 文 字 号 :

津医保局发〔2022〕58号

主 题 :

医疗保障\医保待遇保障

成 文 日 期 :

2022年07月30日

发 文 日 期 :

2022年09月05日

各区医保局、卫生健康委、人社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做好与国家积极生育保险政策等方面相关法规政策衔接,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,决定将《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》(津人社规字〔2017〕1号)有效期延 长至2023年7月31日,涉及部门职责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机构改革方案由相关行政机关负责。

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

2022年7月30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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